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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種部隊男殺全家 躲過死刑改判無期

NOWnewsNOWnews – 2012年7月10日 上午10:37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海龍特種部隊退伍的黃振維長期懷疑父母偏袒哥哥與弟弟,且不服父母管教,101年1月2日持刀殺母、兄與刺父,一審時遭法院求處死刑,二審黃振維才以「活著才能向家人贖罪」等理由求情,法官改判無期徒刑,全案定讞。

命案發生當時,黃振維認為父親對兄弟間的糾紛處理不公,對於自己長期失眠的問題也扯上平時雙親的態度,一時情緒不穩,才持刀殺害父母、哥哥。殺害家人過程中,黃振維也向父親抱怨,「國中時只要大哥或弟弟想玩電腦,就會被你和媽媽趕起來,必須讓哥哥和弟弟先玩,之後就開始懷疑自己非父母親生,懷恨在心。」

黃父為阻止兒子繼續殺人,臨時編造曾揹著兇手黃振維冒雨就醫,他才心軟停止殺人,讓警察醫護人員進門救人。

法院偵辦此案時,為解開黃振維的心結,曾安排他作DNA鑑定,結果證明確為黃父所生,黃振維一度逃避事實,要求法院重新鑑定遭駁回。

法院審理初期,黃振維一心求死,法官也認為殺母惡性重大,對他求處死刑;二審時,黃振維改以「活著才能向家人贖罪」向法官求情,合議庭則表示如判處死刑,只滿足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的報復觀念,未能發揮教育功能,因此在殺害母親與哥哥的部分,共判2個無期徒刑,殺害父親未遂的部分,則判處16年徒刑,全案最後合併執行為無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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